從 My Feed, My Way 到 Digital Duty of Care,澳洲正把社群推薦演算法正式納入線上安全法規討論。
【社群新聞】澳洲擬讓使用者自己決定要不要被演算法推薦:社群媒體可能迎來一次重大改變
2026 Sep 09 Social Media | 社群地圖
我們現在打開 Facebook、Instagram、TikTok 或 Threads,看到的內容早就不只是自己主動追蹤的人。平台會根據觀看時間、按讚、留言、分享,以及帳號過去的互動紀錄,判斷你可能對什麼感興趣,再決定下一則要推薦什麼內容。但澳洲政府現在正試圖改變這個「平台替你決定」的模式。
2026 年 9 月 8 日,澳洲政府正式公布《Online Safety Amendment (Digital Duty of Care) Bill 2026》的 Exposure Draft,也就是尚未送交國會完成立法、先公開徵詢意見的草案版本。官方同時公布名為 My Feed, My Way 的政策,希望讓使用者可以選擇自己的社群資訊流。澳洲政府目前接受草案意見至 9 月 22 日中午 12 點,並表示預計在 2026 年內將法案提交國會。
澳洲不是要「禁止演算法」
這次消息很容易被簡化成「澳洲準備禁止 Facebook、Instagram、TikTok 的演算法」,但這並不是目前政策的內容。
“My Feed, My Way” initiative which will give Australians control over their social media algorithms.
中文翻譯:「My Feed, My Way」這項措施,希望讓澳洲人能夠掌控自己的社群媒體演算法。
這代表什麼? 這裡的關鍵字不是 ban,而是 control。政府不是準備規定所有人都不能使用推薦演算法,而是認為使用者應該有權決定,要不要讓推薦演算法成為自己的主要資訊來源。依政府目前公布的方案,社群平台必須向新使用者與既有使用者提供通知,讓使用者選擇自己的 Default Feed。使用者可以保留個人化推薦,也可以退出個人化推薦,改為主要查看自己選擇追蹤的朋友與創作者。
“Australians over the age of 16 will be able to opt in or opt out of the algorithm easily.”
中文翻譯:16 歲以上的澳洲使用者,未來應該可以很容易地選擇加入或退出演算法推薦。
這代表什麼? 所以比較準確的新聞標題應該是「澳洲擬要求社群平台提供演算法退出選項」,而不是「澳洲禁止社群演算法」。
更重要的是:法案真的有把推薦演算法寫進去
如果只看 My Feed, My Way 的新聞稿,很容易以為這只是政府提出的一個政策口號。但進一步查看 9 月 8 日公布的《Online Safety Amendment (Digital Duty of Care) Bill 2026》Exposure Draft,可以看到草案確實把 recommender feature,也就是推薦功能,正式列入 Online Service 的 Design Features。草案第 25F 條把設計功能分成數種類型,包括 recommender feature、logged-in feature、endless-feed feature、feedback feature,以及 time-limited feature。也就是說,除了推薦演算法之外,無限捲動、互動回饋、限時內容等,也都被納入這次數位安全制度所關注的平台設計。
“select material by reference to any information that the service has associated with an end-user’s account”
中文翻譯:平台根據與使用者帳號相關的資訊來選擇內容。
這代表什麼? 這其實非常接近我們平常所說的「個人化推薦演算法」。例如你曾經看過哪些影片、跟哪些內容互動、帳號具有哪些興趣訊號,再由系統依據這些資料選擇下一批內容給你。所以這次澳洲討論的並不是抽象的「AI 演算法」,而是直接把社群媒體最核心的 Recommendation System 納入法規框架。
法案還出現了一個很重要的概念:User Empowerment Tool
這次草案最值得注意的一個用語是 User Empowerment Tool。
草案第 26 條規定,Digital Duty of Care 的其中一項要求,就是服務業者必須妥善管理平台的 Design Features,包括在有要求時提供 User Empowerment Tools。澳洲通訊部長也可以透過後續的 Legislative Instrument,要求特定線上服務提供指定的使用者控制工具。
中文解讀:這類工具的目的,是讓使用者可以控制平台設計功能如何作用在自己身上,包括控制什麼類型的內容會被推薦給自己。
這點非常重要。因為 My Feed, My Way 並不是單獨寫成「Facebook 必須設一個關閉演算法按鈕」的條文。目前 Exposure Draft 採取的是比較上位的法律架構:先在法律裡建立 Digital Duty of Care,以及 User Empowerment Tool 的法源,再讓政府透過後續規則指定不同類型的平台必須提供哪些控制機制。
澳洲真正要改的,是平台的「設計責任」
過去的 Online Safety 很容易被理解成:有人發布違法或有害內容,使用者檢舉,平台下架。但是 Digital Duty of Care 把問題往前推了一步:如果平台的產品設計本身就可能增加傷害風險,平台是不是也應該負責?
草案第 26 條規定,負責線上服務的人必須在「合理可行」的範圍內確保 Safe Online Environment;同時必須進行 Risk Assessment,辨識合理可以預見的風險、可能造成風險的內容與 Design Features,並記錄採取了哪些降低風險的措施。因此這次被放進法律視野的不只有「平台上出現什麼內容」,還包括:平台是怎麼把這些內容送到你面前的?
為什麼推薦演算法開始成為政策問題?
推薦演算法原本其實是在解決一個很實際的問題:內容太多。
如果一個人追蹤 500 個 Facebook 粉專、Instagram 帳號和朋友,每天可能產生大量內容,不可能全部看完。因此平台需要排序。
演算法的工作就是判斷:「這些內容裡,哪些最可能讓你感興趣?」問題在於,目前社群平台的商業模式通常又與使用時間、互動率和廣告曝光密切相關。因此演算法不只是判斷「你可能需要看什麼」,也很容易變成「什麼最可能讓你繼續看下去?」高度爭議、憤怒、衝突、恐懼與 Rage Bait 類型的內容,往往可以帶來很高的 Engagement,而演算法如果持續根據互動訊號最佳化內容,就可能進一步放大這些內容。所以問題逐漸從「演算法能不能推薦得更準?」轉變成「演算法推薦得越準,就一定對使用者越好嗎?」
但是拿掉演算法,社群媒體真的會比較好嗎?
答案也沒有那麼簡單。
Social Media Today 指出,Meta 過去相關實驗顯示,當使用者使用非演算法排序或時間排序的 Feed 時,使用與互動通常會下降。從平台角度來看,Engagement、使用時間與廣告曝光都可能下降。但這裡又出現另外一個問題:使用時間下降,對使用者而言一定是負面的嗎?
如果原本每天滑 90 分鐘,最後變成只滑 60 分鐘,平台可能少了 30 分鐘 Engagement,但對使用者而言未必是一件壞事。這正是平台目標與公共政策目標可能產生衝突的地方。平台關注 Engagement,而政府可能更關注 Safety、Choice 與 Well-being。
如果真的能關掉演算法,社群經營會發生什麼變化?
對品牌、小編與內容創作者而言,我認為這件事情其實比「澳洲政府管 Big Tech」更值得關注。過去社群媒體比較接近 Social Graph:我追蹤你,所以我看到你。但 TikTok 把整個邏輯改變了。現在更接近 Interest Graph:演算法認為我會喜歡你,所以即使我沒有追蹤你,我還是會看到你。Instagram Reels、Facebook Reels、YouTube Shorts 等產品,也逐漸採用類似模式。這也是為什麼現在一個只有 2,000 個粉絲的帳號,一支影片仍然可能獲得數十萬次觀看。因為 Follower ≠ Reach,真正控制 Reach 的,很多時候是 Recommendation System。
如果越多人退出演算法,「追蹤」可能重新變重要
假設 My Feed, My Way 最後正式實施,而且有相當比例的使用者選擇 Following Feed,內容創作者就必須重新思考一個很基本的問題。以前做一支 Reels,可能主要在想:「我要怎麼讓這支影片被演算法推薦?」未來可能還要多問一句:「看完之後,這個人為什麼要追蹤我?」兩者看起來只差一點,但其實代表完全不同的經營策略。第一個追求的是 Reach,第二個追求的是 Relationship。爆一支影片,可以帶來很多陌生流量。但如果對方最後沒有追蹤、訂閱、加入會員或留下任何可以再次接觸的關係,那這批流量其實仍然掌握在平台手中。
Owned Audience 可能再次變得重要
這件事也再次提醒品牌:Facebook 粉絲不是你的資料庫,Instagram Followers 也不是,TikTok Followers 同樣建立在別人的平台上。平台今天改 Recommendation Algorithm,你的流量可能下降;明天如果政策再改變 Default Feed,內容分發方式可能又再次改變。因此網站、Email Newsletter、LINE OA、會員資料庫與 CRM 這類 Owned Audience,重要性反而可能繼續提高。社群平台可以幫你取得 Reach,但品牌真正需要累積的是 Relationship。
澳洲可能正在進行一場大型的「社群演算法實驗」
假設未來大量澳洲使用者真的可以在 Algorithm Feed 與 Following Feed 之間選擇,就可能形成一個非常有價值的自然實驗。接下來可以觀察:使用時間是否改變?Rage Bait 是否減少?使用者看到的政治內容是否改變?資訊多樣性是否增加或下降?使用者滿意度是否提高?心理健康是否真的改善?甚至還有一個更有意思的問題:大家嘴巴上說討厭演算法,但真的會選擇關掉嗎?答案現在還不知道。
現在還不是正式生效的法律
這一點在文章中必須特別說清楚。
“The Australian Government has released an exposure draft...”
中文翻譯:澳洲政府目前公布的是供外界檢視與徵詢意見的法案草案。
這代表什麼? 截至 2026 年 9 月 9 日,澳洲政府公布的是 Exposure Draft—Online Safety Amendment (Digital Duty of Care) Bill 2026,而不是一部已經正式生效的新法律。草案於 2026 年 9 月 8 日公布,意見徵詢截止日為 9 月 22 日中午 12 點;澳洲政府表示,計畫在 2026 年內正式向國會提出立法。因此目前最精準的寫法不是「澳洲要求 Facebook 開放關閉演算法」,而是:澳洲政府提出 Digital Duty of Care 法案草案,計畫透過 My Feed, My Way,讓 16 歲以上社群媒體使用者能選擇是否接受個人化演算法推薦。
最後,真正值得討論的不是「要不要演算法」
我覺得澳洲這次真正提出的問題,不是演算法到底是好還是壞。因為推薦演算法確實解決了資訊過量的問題,也讓小型創作者與品牌有機會接觸到沒有追蹤自己的受眾。真正值得問的是:使用者對演算法究竟應該擁有多少控制權?
平台想提高 Engagement,品牌想提高 Reach,創作者需要曝光,政府關注 Safety,而使用者可能只希望:我能不能自己決定我要看什麼?澳洲目前提出的答案,就是 My Feed, My Way。不是消滅演算法,而是嘗試把「選擇演算法的權利」重新交回使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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