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18至29歲求職青年 & 每人當年度領取二次為限
【政府計畫】臺北市政府青年局共享運具(機車)時數券/折價券暨大眾運輸工具補助計畫2.0
2024 Aug 04 Projects | 政府專案
【台北市政府計畫轉知】
臺北市政府青年局共享運具(機車)
時數券/折價券暨大眾運輸工具補助計畫2.0
臺北市政府青年局為鼓勵臺北市十八歲以上未滿三十歲之青年,積極接受本局職前準備 服務,以協助青年探索未來職涯、確立職涯方向與熟悉就業市場,特定本計畫。
【本計畫適用對象】
- 十八歲以上未滿三十歲於本市在學且參與實習之青年。
- 設籍本市十八歲以上未滿三十歲之未在學且未就業之青年。
前項之參與實習係指參與本局臺北青年職涯發展中心所提供實 習職缺者。未在學係指申請本計畫補助之日時不具學籍者,包 含申請本計畫補助之日時已休學者。未就業係以申請本計畫補 助之日時未投保勞工保險、就業保險、軍人保險、公教人員保 險及農民保險等保險認定之。
【申請及領取期間】
- 自本計畫公告之日起至一百十三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 一百十三年十二月二十日後通過審核者, 自本局通過審核後7個日曆天領取,逾期視同放棄領取。
【本計畫補助項目】
- 分為共享運具(機車)時數券/折價券 及大眾運輸工具補助二種。
- 服務對象選擇共享運具券者,每份共享運具券使用期限一百八十日。
- 服務對象選擇大眾運輸工具補助者,每人補助悠遊卡一張,及有效期間三十日之TPASS基北北桃都會通。
- 服務對象使用共享運具券及大眾運輸工具補助,應依據各共享 運具經營業及臺北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及悠遊卡股份有限公司等相關單位之服務條款、會員條款、使用須知等相關規定為之。
依本計畫規定申請補助項目,每人當年度以領取二次為限。若屬本市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者,每人當年度以領取四次為限。已依其他法令規定領有相同性質補助者,不得重複申請本計畫補助。
【其他重要資訊】
- 考量青年平均尋職時間約為2個月,補助次數從一次(至少1,200元面額)增加至兩次。
- 每位服務對象可選擇領取共享運具券或大眾運輸補助。 加大對弱勢青年支持: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青年可申請四次補助,確保弱勢青年能享有實質平等的機會。
- 申請條件放寬:除了設籍臺北市的求職青年,臺北在學且參與實習(參與北市青年局青年職涯發展中心所提供實習職缺)的青年也可申請。
- 如有臨櫃申請之需求,亦可攜本計畫第五點應檢附文件,向本局所屬臺北青年職涯發展中心(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1段17號2樓,營業時間為周二至周日早上9點至下午6點,中午12點半至下午1點半休息。)提出申請。
- 詳情請洽臺北青年職涯發展中心(02-2395-8567)或臺北市政府青年局職涯支援科(02-2351-4078#1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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