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業處-疫後貸您振興轉型】
政府專案 | 貸款補活水 - 疫後特別預算法令專區 「推動產業及中小企業升級轉型專區」
2023 May 07 Projects | 政府專案
經濟部協助中小型事業疫後振興專案貸款要點
本貸款對象及申貸資格如下:
符合中小企業認定標準第二條所列基準之中小型事業且營 業及債票信正常。但不含金融及保險業、特殊娛樂業,並僅 得就下列類別擇一申請,一經擇定不得轉換:
1.第一類:辦理公司登記、商業登記、有限合夥登記之中小 企業。
2.第二類:
(1) 辦理公司登記、商業登記、有限合夥登記,且經常僱 用員工數未滿五人(不含負責人)之中小企業。
(2) 僅辦理稅籍登記之營利事業。
【本貸款用途如】
(一) 資本性支出:
1.購建(修)廠房、營運場所及相關設施。
2.購置機器設備(含運輸工具)。
(二) 週轉性支出:
營運週轉金。 前項貸款用途僅限於中華民國銀行公會授信準則第十一條所稱 直接授信,以直接撥貸資金之方式,貸放予申貸事業之融資業務。
【貸款額度】
(一) 第一類:每一申貸事業最高新臺幣三千五百萬元。
(二) 第二類:每一申貸事業最高新臺幣四百萬元。
0則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