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育國內繪本及圖文書創作新秀
【政府計畫】113年文化部繪本及圖文書創作新秀獎勵,每案獎勵台幣60萬元!
2024 Aug 11 Projects | 政府專案
文化部繪本及圖文書創作新秀獎勵作業要點
- 獎補助對象說明:
- 領有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且未曾出版或曾出版二本(含)以內繪本或圖文書之新秀創作者。
- 申請者須為創作者本人;如為二人以上共同創作,應由創作者其中一人代表申請,共同創作者均應為領有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之個人,並應檢附共同創作者之同意書。
- 獎勵條件:
- 繪本或圖文書創作,創作形式不拘,使用我國國家語言創作,且未曾在中華民國境內出版發行或公開發表。
- 創作期程以一年為原則,計畫因故辦理展延,展延期限最長為一年,並以一次為限。
- 本要點不受理以生成式AI作為創作工具之計畫案。
- 同一申請者每年度可申請案件數以一案為限。
- 獎勵內容與金額:
- 每案獎勵金額為新臺幣六十萬元,獲獎名額上限為三十名。
- 基於避免政府獎補助資源重複原則,同一或類似之計畫已獲得本部及附屬機關(構)、財團法人國家文化藝術基金會、行政法人國家表演藝術中心、國家電影及視聽文化中心、文化內容策進院或中央政府其他機關(構)等獎補助者,本部不再重複給予獎勵金。
- 訂於8月15日下午2時辦理線上徵件說明會,歡迎至下方連結報名:
- 承辦人:
- 陳小姐,02-8512-6492
- 陳小姐,02-8512-64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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