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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計畫】113年文化部繪本及圖文書創作新秀獎勵,每案獎勵台幣60萬元!
文化部繪本及圖文書創作新秀獎勵作業要點
- 獎補助對象說明:
- 領有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且未曾出版或曾出版二本(含)以內繪本或圖文書之新秀創作者。
- 申請者須為創作者本人;如為二人以上共同創作,應由創作者其中一人代表申請,共同創作者均應為領有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之個人,並應檢附共同創作者之同意書。